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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15袋
【商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生产企业】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规格】 15袋
【功能主治】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产品详情
  小儿咳喘灵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汉语拼音:Xiao Er Chuan 
Ke Ling Ke Li  
【成       份】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规       格】每袋装2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避光。
【包       装】药用包装复合膜,每盒装15袋。
【有  效 期】暂定18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3152005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316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6年08月05日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企业名称: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伴河路6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伴河路6号 
   邮政编码:510535 
   电话号码:020-37924226   400-9934-288 
   传真号码:020-87817116 
   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伴河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