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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三个专项行动”联合督导检查工作
        2016年7月至8月,省局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打击药品违法犯罪“雷霆行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清源行动”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蓝剑行动”(以下简称“三个专项行动”)联合督导检查工作。省局局长骆文智、副局长吴圣明、稽查局局长苏盛锋、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郑泽晖分别带队赴全省各地,开展全覆盖式督查。

        骆文智下一步“三个专项行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加强领导,保持专项打击高压态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把握形势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干力量抓好“三个专项行动”,保持专项打击高压态势。二是要突出重点,严查大要案,坚决落实“最严厉处罚”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组织力量重拳出击,快查快办一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重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益链。三是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打击行动取得实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加强协作,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紧密配合,增强打击合力,对于危害性大、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要加大协查和联合督办力度。四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引导社会舆论,增强打击惩处效果。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公开有关规定,所有非涉密案件的处罚信息一律向社会公开,对公开不力的予以通报。但涉及敏感问题、容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前要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公安厅,确保查办案件信息公开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实现了三个目的,一是了解“三个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二是了解“三个专项行动”开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三是指导各地按照“三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打击成效。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和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并对督导检查的情况进行专题评议,对发现的问题组织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三个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截至8月31日,“清源行动”中,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摸排线索4229起,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线索758条,抽样检验45876批次,发现一般不合格批次1522批,涉嫌犯罪批次625批,立案查处案件787宗,涉案物品货值73.01万元,罚没款417.63万元;全省公安机关(除深圳市)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侦破案件175起,涉案物品货值50.5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75人,已逮捕101人,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违法线索359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手打掉窝点133个。“雷霆行动”中,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摸排线索1109条,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线索23条;公安机关摸排线索60条,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违法线索74条;两部门联手查获非法制售假药、化妆品窝点共27个,做出行政处罚1206起,查处涉案物品、货值294.4万余元,罚没款690.3万余元。“蓝剑行动”中,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57宗,结案41宗,没收产品2480盒,罚没款合计53.6万元;公安机关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侦破案件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数18人,涉案物品金额达1200万元,打掉非法保健食品窝点11个。


(图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骆文智带队赴广州、深圳、东莞等地进行“三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图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东带队赴汕头、汕尾、梅州等地进行“三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图三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郑泽晖带队赴珠海、中山、江门等地进行“三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图四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圣明带队赴韶关、清远、河源等地进行“三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图五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苏盛锋带队赴肇庆、云浮、茂名等地进行“三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省局稽查局供稿/图)